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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棄與汙染物管理

廢棄物

榮剛產出之事業廢棄物遵循「廢棄物清理法」委由主管機關認可之合格廢棄物清理廠商處理,且依規定向主管機關進行申報,以確實掌握廢棄物流向,針對清除與處理之廠商業者,皆有簽訂合約,並對於雙方的合約規範事項均有確實履行。經供應商篩選,23家合格廢棄物清運商。2024年榮剛全公司事業廢棄物委託處理量合計約45,638公噸(非有害廢棄物占96%、有害廢棄物占4%),主要處理方式以再利用方式進行後續處理,讓廢棄物資源化,減少對環境之衝擊。

2024年增加有害廢棄物煉鋼集塵灰再利用去化管道,提升再利用比例至21.22%,降低掩埋數量,預計2025年放大再利用比例;全公司廢棄物再利用比例為94%,較前年度增加0.44%,廢棄物密集度為0.54,相較於2023年0.59減少4%。

註1:廢棄物依環境部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計算 註2:統計範疇包含新營廠、柳營廠、精鍛二廠 註3:柳營廠之清運量不含出租資產之清運量 註4:精鍛二廠清運量統計至2022年3月31日 註5:密集度=廢棄物清運量(公噸) / 當年度榮剛產出量(公噸)

空氣汙染物

環境部為防制空氣污染企業須定期執行檢測及主動進行申報作業,榮剛生產製程中受法規管制的空氣污染物包括粒狀污染物、硫氧化物、氮氧化物及揮發性有機物等,各廠區空污皆妥善處理,符合標準後才可排放,避免空氣污染物排放對環境、生態及周圍居民造成影響。排放管道檢測依「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」,定期委由行政院環境部認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,進行製程排放管道檢測,並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檢測情形,2024年本公司製程排放管道之空氣污染物,檢測排放結果均符合環境部公告「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」。各製程依照許可證核定內容,進行濾袋清灰、更換等。採樣設施則依照法規要求,每年進行檢查及維護保養。

近三年逐步以天然氣取代重油,在替換較乾淨能源的效應下,可以發現硫氧化物排放密集度逐年下降。

註1:污染物排放量依環境部空污費申報系統做計算 註2:統計範疇包含新營廠、柳營廠、精鍛二廠 註3:柳營廠之空污排放不含出租資產之排放量 註4:精鍛二廠排放量統計至2022年3月31日 註5:密集度 = 空氣污染物排放量(公噸) / 當年度榮鋼產出量(公噸) 註6:柳營廠:排放標準依環評內容;精鍛二廠:排放標準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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